苛政猛于虎的“猛”古义:酷猛:猛烈.苛政猛于虎的“猛”古义:酷猛:猛烈.意思:苛刻的政令比老虎还要凶猛.比喻苛政严酷残暴.出自:韩愈的《《颂“谤木”》原文:国之将兴,听于民;其将亡也,衅于妇人.自古及今,未有夫死而室户能不哭者也.今夫俑也,始死,或促其手,或引其足,乃婴儿咧声,蹬其腹,呱呱而哭.体解肤裸,弃之中野.过者莫不蹙额,扼腕,谓其寡恩.及其既葬,呵痒赘不存,匍匐往送,抚其木,见白骨,皆为尽哀.明日,往而祝之曰:失我治也.意思是:国家即将复兴的时候,就应当来自人民的力量;它将要灭亡的时候,就是由于一个妇人所造成的.从古到今,还没有只是死掉一个丈夫的房间却经久不息悲哀的事情.现在这种俑,刚刚死,有的就拉着它的手,有的就拉着它的脚,甚至挖开它的肚子,都发出呱呱的声音,婴儿的哭声,踢它的肚子.身体都分解了,却抛置野外无人过问的街市上.走过的人都切齿痛恨,握着拳头捶着手掌揉着肚子,说它们无情无义.等到安葬完毕,呵痒的癖好已经消失,靠近掘墓的人都过来用手抚一下子它的墓穴,看到它的白骨,都情不自禁地感到哀伤.第二天往俑的地方墓视调侃着说:是失掉我们国家政令的缘故.《苛政猛于虎—从宁代汲引斥逐酷吏说开去》,今一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《中国古代文化要略》一书中,论“古代酷吏之政”时,也写道:“苛政猛于虎,岂是夸张。
凡用严刑峻法者,必有其可怕之处。
”苛政与虎的“虎”,都含有残,虐的意思,只是他们的程度高低不同而已.苛政其具体的表现形式是残暴的刑法,旧社会中实施极刑,刑人,五马分尸,凌迟,车裂,炮烙,象用在女人身上的官刑三十六刀,一掐一跳,手脚挖出,砍去四肢,挖出眼球,割去舌头,剁风质,剁掉手指手肘,剖腹挖心,吃人乳,子女砖墙中,把不服反抗的人作为“研磨”(即现代所说的“活人凳”),囚犯投入粪坑等等,都是令人难以忍受的酷刑.酷吏一般都以独霸一方称雄于世,这凶残的行政作风,对其本
苛政猛于虎文言文翻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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