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晚婚婚假多少天

挽救婚姻

  《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十七条规定:“晚婚的公民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,增加婚假十四日。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增加产假三十日,其配偶享受陪产假三日。”
根据上述法律规定,北京晚婚婚假为14天;符合晚育的,除了享有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,还可以再享受30天的晚育护理假,晚育护理假视为出勤,工资、奖金照发。
北京市各区县的具体晚婚、晚育情况不同,因此,具体的婚假和产假天数也是不一样的。以上海为例,晚婚的,增加婚假十四日;晚育的,增加产假三十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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